「刺」 - 李碧華

「刺」 - 李碧華

我沒有名片。
基本上我沒有甚麼東西證明自己的身份、職位、銜頭和office所在。也不大需要。如果不創作,就「游離浪蕩」,如無主孤魂,不務正業。
有回見日本一家專門幫人設計前衞名片的店號,寫一個大大的「刺」字。
以為「名刺」是日文?不,世上最早使用名刺的,是中國人。
古人通報自己姓名,削木片書字,漢時謂之「謁」,漢末謂之「刺」。後來發明了紙,就不用木片了,不過沿用「名刺」,又稱「名紙」、「名帖」。

清末的名帖長六、七寸,是請名人或書法家寫了字刻成木戳,再印在大紅紙上的。不在兩人見面交換之用,通常介紹他人去辦事作橋樑憑證,或「造訪不遇,留刺而返」,所以是隆重而禮貌的一個告白。
煙花之地,妓女沒有隨身名片,她們的名字寫在木牌掛在青樓當眼之處,有通名廣告的作用。應召的「花箋」亦經設計,優雅香豔,身份象徵。
社交圈中,名片不單是工具,也是一個機會——所以它不應該稱為「刺」,而是「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