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及時避過 右手被灼傷<br>箍煲不遂夫腐液淋分居妻

事主及時避過 右手被灼傷
箍煲不遂夫腐液淋分居妻

【本報訊】沙田圍村發生傷人案,一名男子前晚深夜攜同一樽腐蝕性液體到居於同村的分居妻子住所要求復合不果後,突然用腐蝕性液體潑向妻子,幸女方及時閃避僅手部遭灼傷;兇徒逞兇後逃返家中。警方接報到場將傷者送院,並掩至女傷者的分居丈夫同村住所,以涉嫌傷人罪將他拘捕帶署。 記者:李偉民、王偉禎

女傷者姓石(三十六歲),與家人同住沙田圍村一村屋地下;其被捕分居丈夫姓丘(三十一歲),居於同村另一村屋。消息稱,石女與丘數年前結婚,但婚後發覺他有不良嗜好,曾多次勸喻,但男方仍不知悔改,最近夫婦感情出現裂痕,至數星期前石女忍無可忍與丈夫吵架後,決定與對方分居,遂返回同村的娘家居住。

妹妹發現報警
前晚約十一時三十分,前往妻子的娘家要求與女方復合,他與石女在門外傾談期間又發生爭執。消息稱,夫婦吵架期間,男方遭女方拒絕復合要求後,有人突然情緒激動,竟取出一樽盛有腐蝕性的通渠水狠心潑向石女,疑企圖將她毀容,幸女事主及時閃避,僅右手近手腕處被腐蝕性液體灼傷;兇徒傷人後匆匆逃去。
石女的三十二歲妹妹在家中聞屋外傳出慘叫聲開門查看,發現姊姊受傷,但她的分居丈夫則不知所終,懷疑他傷人後逃去,妹妹立即報案。警員接報到場,發現女傷者門外遺有一些腐蝕性液體,調查後得悉涉嫌傷人男子居住附近,遂由傷者的胞妹帶領下,攜同膠盾牌掩至疑人住所,發現女傷者的姓丘分居丈夫呆坐屋內,經警誡下有人承認與案有關,遂以涉嫌傷人罪將丘拘捕帶署調查,而女傷者則獲送院治療。

右手受傷的女事主在現場接受包紮後獲送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