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細小 書枱上堆滿文件<br>音樂中心辦補習未註冊

房間細小 書枱上堆滿文件
音樂中心辦補習未註冊

牛頭角花園大廈孔雀樓地下一音樂中心,兼營補習,但以註冊「麻煩」為由,未有向教育統籌局註冊即開辦課程。教統局收到投訴後派職員調查,證實音樂中心未作註冊或臨時註冊便開辦教育課程,違反《教育條例》,已向音樂中心發出警告信。

《蘋果》讀者藍先生稱,他日前到孔雀樓地下「樂韻音樂中心」查詢報名事宜時,發現該中心收生人數超出法例規限,且未有向教統局註冊。
「我初時見佢哋個名叫『音樂中心』,都以為唔使註冊,但見佢哋有搞埋『功課輔導』,即係補習啦!中心裏面學生又多,又冇註冊編號,問職員點解,佢竟然好坦白咁答,唔會搞註冊,因為好麻煩!」

沒有註冊即不受監管
他說,他見音樂中心內擠有不少學生,連同教學教材及枱椅,空間相當擠迫。
「冇註冊即係冇監管,萬一發生意外,可大可小!」
記者以顧客身份前往了解,見音樂中心內房間有六名小學生正在補習,房內存放不少用作教材書本,連同枱椅,通道狹窄。
「樂韻音樂中心」負責人黃小姐向記者表示,每天均提供中小學補習服務,平均每班六至七人,現時中心只餘小量名額,報名從速。
記者翻看宣傳單張時查詢:「乜你哋冇教統局註冊編號嘅?」黃小姐聽罷則答稱,「我哋本身係要搞(註冊),但我哋冇㗎,有冇都冇所謂啦,差唔多㗎咋!搞註冊好麻煩㗎!」

「無註冊沒甚麼大不了」
記者其後致電黃小姐,表明身份及查詢不註冊原因。
黃小姐承認音樂中心未向教育統籌局註冊,並表示無註冊沒甚麼大不了,但稱會應教統局要求,降低收生人數,她怒斥記者多事後掛線。
教育統籌局新聞及公共關係組書面回覆本報稱,教統局曾收過投訴,懷疑「樂韻音樂中心」無牌經營補習社。
教統局人員早前往調查,發現該中心未註冊或臨時註冊而開辦教育課程,違反《教育條例》,已發信警告負責人和教師,在未取得註冊前不可舉辦任何教育課程,並會繼續跟進事件。(○一○九○○七)

話你知:學校必須註冊
未註冊學校經營者,包括校董及教員,最高可被罰款二十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第三條,「學校」是指一間院校、組織或機構,其於任何一天向二十人或多於二十人,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八人或多於八人提供幼兒、幼稚園、小學、中學或專上教育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其他教育課程(包括以專人或郵遞服務交付的函授方式)。
符合學校定義者,便須向教育統籌局申請註冊。
市民遇有懷疑,可於教統局網頁查閱。網址:
http://www.emb.gov.hk/index.aspx?langno=2&nodeid=510
資料來源:教統局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

「樂韻音樂中心」同時提供課餘託管及功課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