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四歲的士司機疑停牌期間駕駛,於本月初在牛頭角一禁區上客被警員截查,突驅車離去。司機遭警員追捕期間,涉嫌飛車數度衝燈及越過雙白線,最後在九龍城與另一車輛相撞始停下。該名司機被控狂亂駕駛而傷人等有關罪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時,在庭上表示案發時就像「鬼上身」,代表律師則呈上醫生報告證明他患有精神病,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索取精神報告,將該的士司機還押小欖中心看管。 記者:梁瑞珮
四十四歲被告陳君祥,除被控狂亂駕駛而傷人罪名外,另被控停牌期間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等三項罪名,暫毋須就控罪答辯。身形瘦削,神情有點呆滯的被告於較早前已被落案起訴,不過他在事件中受傷需留院醫理,直至昨日才能出庭應訊。
被告在聽取控罪時突然表示,自己在案發期間「好似鬼上身,可能鍾意揸車,遊車河呀!」代表律師指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並表示被告曾患鼻咽癌,現因有後遺症以致精神出現問題,並會突然控制不到情緒。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再提訊,等候兩份精神醫生報告,以評估被告是否適合答辯,並頒令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中心看管;控方也會就控罪及審訊地點聽取法律意見。
控方指,事發於本月五日,當時被告因在牛頭角第四街禁區上客而遭警員截查,被告立刻驅車離去,並把警員朱文撞傷。警員展開追捕,被告駕車途經觀塘道、龍翔道及東頭邨,直至九龍城賈炳達道,被告才因與另一輛汽車發生碰撞而停下來,其間曾數度衝紅燈及越過雙白線。由於範圍廣泛,警方亦需時聯絡目擊證人。
控方在庭外透露,被告在案發時所駕駛的的士為租用得來;該名車主表示,如得悉被告為停牌人士便不會將的士租借,該名車主將會成為控方證人之一。被告曾因危險駕駛罪名,於○三年三月被判監禁四個月緩刑三年。
案件編號:KTCC1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