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頒布《懲治腐敗實施綱領》,計劃加快廉政立法進程,在五年內出台反腐敗的專門法律,首選是《廉政法》、《反貪污賄賂法》或《監督法》。其中,中紀委已着手準備《廉政法》的立法工作。
內地貪官愈抓愈多、愈抓愈高級,當局的所謂思想教育已失去防範功效。胡錦濤掌權後,強調要加強中共的執政能力建設,也着手改良防腐體系。中共中央近日頒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領》(即《懲治腐敗實施綱領》),強調要「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防治腐敗」。
《綱領》亦明確提出「到二○一○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的目標。從內地法律界的呼聲來看,首選法律很可能是《廉政法》、《反貪污賄賂法》或《監督法》。尤其是《廉政法》,中紀委法規室已進行專門的調研,啟動草擬法案的工作。
《綱領》還強調「建立健全金融帳戶實名制、現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錢制度、徵信管理制度」。「金融帳戶實名制」有利於監控公職人員個人及家庭財產的變動,再加上現金交易限制和反洗錢制度的配合,有利堵塞行賄受賄的漏洞。
不過,《綱領》雖然強調要加強社會監督,並未確認民眾所關注的新聞監督,只強調支持和保證政協的監督,結果可能仍是流於形式。
新華社/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