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企調回資金遭潑冷水

美企調回資金遭潑冷水

【華盛頓彭博資訊】美國財政部表示,美國企業不能在一年的稅務優惠期內,把海外盈利調回美國用於回購股份或派息。分析員說,新規定可能令當地公司不願把多達3200億美元(約2.5萬億港元)的海外利潤調回國,以免被美國徵重稅,受影響的企業主要是在低稅率地區營運的藥廠和電腦公司。
新法例規定,調回的海外利潤若在美國再投資,以創造職位,可享一年5.25%的較低稅率(利得稅率為35%)。資金僅可用於招聘和培訓、資本開支、研發、還債、退休金投資、廣告、收購和取得專利,而不可用來回購股份、派息、交稅、支付主管薪酬、購買證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