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五歲的家庭主婦劉少芬投訴被食物環境衞生署執法人員「老屈」兼集體恐嚇,事緣她近日在寓所樓下跌了一根門匙在地上,被食環署人員看見,即時發出一千五百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投訴人更不滿對方出動八個大男人對付她這樣一位弱質女流,食環署表示正調查事件。
劉少芬家住馬頭圍落山道,她說,本月三日下午在街上把銀包從口袋裏掏出來的時候,不小心把一根門匙丟跌在地上,當她發現時,正想彎身拾回門匙之際,兩名食環署人員就從對面馬路衝過來,「佢哋唔畀我執番條鎖匙,叫我拎張身份證出來,我唔肯,佢哋就恐嚇我,話叫差人來,到時可能告多我一條阻差辦公罪。」
她本來堅持不肯交出身份證,打算等待警察來到再作解釋,但對方愈來愈人強馬壯,「先兩個,跟住再來兩個,三分鐘之後再多四個,一共八個大隻佬圍住我。」劉少芬說,她當時並不害怕,但由於趕時間,等了十分鐘還沒有警察到,惟有交出身份證,姑且收下告票了事。
回家後劉少芬忿忿不平,於是去信食環署、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和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千五蚊我一定唔會交,等佢哋出傳票叫我上法庭,我會同法官講。我係一個好守規矩嘅人,唔係垃圾蟲……我要返屋企㗎喎,丟咗屋企條匙?有病呀?不如丟咗啲銀紙!」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本月六日已接獲劉少芬的投訴信,現正處理,若投訴駁回,投訴人可以選擇於法庭申辯。對於食環署人員的態度問題,署方表示正進行內部調查,暫時未有結論。發言人說,各執法部門已有內部指引,指示職員檢控違例人士時應保持耐性及有禮。
統計資料顯示,去年七個政府部門總共發出了二萬五千多張垃圾蟲定額罰款通知書。食環署強調執法人員絕對不會選擇性執法,自有關法例生效以來,女性佔被檢控人士百分之十七,超過六十歲的人士佔一成半。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委員會議員鄭家富指,若劉少芬所言屬實,不但毋須繳交罰款,更可以反控告食環署人員惡意檢控,要求就心理傷害索償。他亦建議,任何市民如遇上同類事件,應盡量求警協助,作為日後在法庭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