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雙程漢為勸來港淪為妓女的愛妻回鄉團聚,千里迢迢從湖北抵港,卻遇上妻子的相熟嫖客上門追錢鬧事,出言恐嚇會報警,他恐怕妻子被起訴,一時衝動用利刀追斬對方至重傷,右手永久傷殘。該內地農夫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判監八年。 記者:梁瑞珮
二十五歲被告江國華,報稱農夫,昨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名,被控於去年五月二十二日,在觀塘宜安大廈一單位,蓄意傷害五十二歲男子洪連捷;其同齡妻雷玉鳳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將遣返內地。
法官判案時指,被告罪行可等同企圖謀殺,兇狠及持續地追斬事主,用利刀襲擊他身體要害,當事主反抗時,襲擊更加兇猛。法官表示,知道被告為勸當妓女的妻子返內地,但不構成減刑理由。
法官質疑控方為何不起訴被告妻子,主控官解釋,控方諮詢過事主,因其態度改變,控方才作此決定。
辯方求情指,來自湖北的被告與妻於○○年結婚,育有一名三歲兒子,惟妻子於○二年拋夫棄子,獨往深圳工作,並失去聯絡。被告從朋友口中得知妻子在港當妓女,遂申請雙程證來尋妻,盼帶妻子回鄉團聚。
大律師指,被告案發日早上剛抵港,幾經努力聯絡妻子,被帶往上址休息,願意跟他返內地。稍後,在房內熟睡的被告遭妻子與事主的嘈吵聲弄醒,由於語言障礙,加上事主聲言會報警,被告恐當妓女的妻子會遭拘控,才衝動襲擊對方。
案情指,雷婦持雙程證來港後當妓女,在街上兜客,去年四月起,事主成為她的熟客,事主欲「包」起她,以金錢及送禮攻勢,利誘她不要接待其他客人,但未見成效。
當日下午,事主登門追收付出的三千多元及所贈金鏈,雙方起爭執,被告從房步出,呼喝事主,但對方不明被告所說普通話,被告遂趨前推碰事主,二人繼而動武,被告拿起菜刀斬事主頭部,復取起利刀刺插其頸,事主搶奪利刀不果,弄傷雙手。
剛巧警員在該大廈進行掃黃行動,目睹事主進入單位,展開監視,直至聽到救命聲,警員破門入內,發現事主倒卧血泊。被告圖爬窗逃走,亦遭制服。事主送院搶救,證實頭、頸及雙手多處刀傷,頭骨有裂痕,右手手腱遭切斷,右手無名指一節被斬脫,現右手失去活動能力,將永久傷殘。
案件編號:HCCC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