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陷阱:彩光護膚變灼傷皮膚

消費陷阱:彩光護膚變灼傷皮膚

我是陳小姐,一次去美容院欲光顧按摩服務,但職員不斷游說我做彩光護膚療程,我不堪纏繞,花了五千多元參加了療程,豈料換來眉中一片紅,皮膚被灼傷。
當日美容師只將化妝棉敷在我眼部,並沒戴上眼罩;其間儀器輸出的強光及熱度,令我十分不適及感刺痛,但她說有少許不舒服是正常的。
翌日,一覺醒來,我發現眉心位置出現紅腫及灼痛,並有一道傷口。我多次致電有關美容院投訴,質問職員為何皮膚會被灼傷,又問對方為何沒有註冊西醫操作儀器(因為我參加療程時對方說明有註冊西醫在場,但當日只有美容師),令消費者無保障。
我愈說愈氣憤,覺得有關美容院有問題,職員一時說應該有替我戴眼罩,當我說沒有時,他們又改口稱不戴也沒有問題,敷棉花已足夠,又說輸出的能量很溫和。我多番投訴都不得要領,對方又不肯賠償,錢不但花了,還弄致破相。

專家之言
皮膚科醫生史泰祖表示,完成彩光護膚療程後眉心出現紅色,並出現如傷口般的痕迹,顯示皮膚已被灼傷。有關美容公司雖表示有關療程儀器輸出能量溫和,但仍灼傷了皮膚,「咁即係能量溫和也能灼傷皮膚,彩光有一定危險。」他建議巿民光顧該等療程時,應選擇由專科醫生操作儀器,以保障自己。
根據真實個案改寫,文字由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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