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資產訴訟作供<br>何鴻章稱兩子偷五百萬

信託資產訴訟作供
何鴻章稱兩子偷五百萬

【本報訊】何鴻章委舊情人「十姑娘」何婉琪信託資產惹起與兩子興訟一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何鴻章指他曾清晰向律師交代信託契約的條款,但因出錯及不小心,重要條款竟沒寫在契約,他只匆匆閱覽文件便存放夾萬,故須負上部份責任,但他懷疑兩子在其公司上班期間,曾偷看契約內容,並曾偷去他三張共值五百萬元支票。

故意定荒謬條款
何鴻章昨早應訊不一會後,便坐立不安,不時需要站立作供,用手按摩左腳,服藥止痛。中午時分,更因背痛難耐,向法院申請到嘉諾撒醫院注射止痛劑,紓緩痛楚。
何鴻章昨日供稱,他委任堂姊何婉琪及姪何猷灝任信託人,託管兩間家族公司各一萬零兩股股份,由於有關信託保密,但因手續上所需,才準備文件將股權轉讓予信託人,二人實際上毋須付錢,他還故意在文件上設下荒謬條款,包括以每股一百萬零二百元,將其中一間公司的一萬零兩股股票出售予信託人。
何鴻章續指出,他已將口頭條件清晰及明確地告知負責草擬信託契約的律師,但因出錯、缺漏和不小心,那些重要條款竟沒寫在契約上,他喜歡掌握所有事,故他稍後要求信託人歸還契約,讓他放在辦公室夾萬保管,當他收到契約後,曾輕輕檢視有關文件,卻沒發現有關漏洞,他知道自己需負上部份責任,如他當初發現有此遺漏,便不會授權執行契約。
何表示,過往曾一度失掉契約,當時兩名兒子正在其公司上班,一名負責開夾萬的夥計,正是其子好友,夾萬放於桌上,所以他懷疑兩子曾看過契約,他亦失掉三張總值五百萬的期票,稍後兒子兌現支票。

提取現金須簽名
何鴻章續指出,即使沒有契約,他們只要從帳戶中拿取現金,亦要經他簽署,所以他不覺得契約條款十分重視,他又特別委任一名相熟律師負責草擬契約文件。
案件編號:HCA571/03、HCMP2820/02&45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