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日亞化工周二就發明革命性發光二極體(LED)的訴訟達成庭外和解,同意向一名前僱員中村修二賠償約六千二百萬港元,但條件是中村要中止訴訟和同意專利屬於日亞。除賠償額打破同類訴訟的紀錄,此個案亦改變了日本公司獎勵作出發明貢獻的員工的方法。
九九年已辭職的前日亞僱員中村修二,在訴訟中堅稱LED是他在沒獲日亞指導下發明,即使當時是受僱於日亞。但日亞指此技術是集體努力的成果,九○年日亞公布這項突破時僅付了約一萬五千港元給中村作為獎勵。
這次訴訟和解賠償額,打破日本同類訴訟賠償額紀錄。日本公司傳統上較歐美公司着重集體合作,並會根據年資發花紅獎勵,但部份小企業開始引入以個人貢獻為獎勵基礎的制度。中村的律師說:「這對日本社會影響深遠。」LED為高密度儲存光碟和高解像度平面電視機奠下技術基礎。
法新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