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煥光為何「劈炮」?

林煥光為何「劈炮」?

司徒華

特首辦主任林煥光,突然於一月六日,向董建華辭職,並獲接受而即時生效。他辭職的理由,聲稱是:「有鑑於傳媒對我私人感情生活的報道」。所謂「傳媒報道」,是一月七日才出版的《忽然一周》,圖文並茂報道了林於一月一日與其緋聞女友同遊東京。是耶非耶,啟人疑竇。
一、林的緋聞,早已曝光。○二年五月的《星島日報》、○三年八月的《壹週刊》,均曾圖文報道。為甚麼那時候,他毫無反應,而這次卻突然而來辭職呢?難道《忽然一周》的威力,卻如此巨大嗎?
二、一月一日,政府眾高官都出席大球場的海嘯救災籌款活動,單是他缺席而與女友去了東京。他不忌憚缺席會受到猜測,更會被「狗仔隊」跟蹤,是否當時已決定「劈炮」,甚至蓄意乘機借此作為「劈炮」的理由?
三、他向董建華辭職,是在《忽然一周》出版前的一日,社會尚未有反應。辭職的決定何其迅速果斷;董對其辭職,不似其他高官加以挽留,且在第一時間便接受。由此看來,林董之間早已彼此知悉,有了考慮、準備和默契。
那麼,林到底為甚麼「劈炮」的呢?
紅灣半島的不拆、領匯上市的擱置、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單一投標的轉變口風、等等,董建華一改過去「慢幾板」的作風,有人認為這是北京的指示。官方雖然矢口否認,但蜘絲馬迹,空穴來風。「江山易改,品性難移」,為甚麼這半年來卻這樣順從民意呢?

最近,馬英九被拒入境,據一月七日《信報》的報道,林對李永達說:「是特區政府」的決定。但李怡兄在周五《蘋果日報》「論壇」專欄的〈合適時間〉一文,分析得很好:「筆者相信這是北京的意思。四月,正好人大已審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也就是說,這次北京拒絕馬英九來港,是要避免在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之前,橫生枝節。立即提出四月,意味着不是針對馬英九本人,而是針對這段時間,即『現時不是他訪港的合適時間』。」這決定,劣評如潮,林卻承認是「特區政府」的決定,啞忍為北京「孭鑊」而已,內心之苦不言而喻。
這大半年來,高官問責制內的三數個高官,在私下的談話中,都不約而同地慨歎:自去年四月人大釋法後,「一國兩制」已不再存在。
北京透過直接密切的指示,稍為重大的事件,都頻頻干預,又印證了這些高官的慨歎。
林煥光身為特首辦主任,是董建華最貼身的高官,對這些破壞「一國兩制」的頻頻干預,一定知道得最清楚。他到底對香港還有感情,人大釋法以來一連串的事件,使他沮喪,心灰意冷。積累已不少的怨憤,這次馬英九被拒入境,觸引了爆發。那觸發點,並非緋聞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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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