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大明
沙士期間,有百多個廣告被衞生署指觸犯現有的《不良醫藥廣告條例》,有電台更以問答遊戲方式加深市民對條例的認識。表面上條例是針對一些錯誤、毫無根據、誇大、誤導醫療消費者的廣告而設,但如果細讀有關條文,不難發現並非這回事。
《不良醫藥廣告條例》是指各式醫療產品或醫療方法的廣告,如聲稱對條例中列出的毛病(其實是港人普遍的健康問題)有幫助、預防、紓緩或調理等功效,已屬犯法。包括所有傳染病,沙士也不例外,婦科、心臟病、高血壓、癌病、風濕關節炎、糖尿病、精神病,包括大部份文明人的通病。條文沒有說明是否需要有任何根據,即使已有無數科研證實有效,總之聲稱就是犯法。條例骨子裏是抑制有關醫療資訊自由,而非維護醫療消費者權益。
香港沙士的死亡率17%是全球最高,原因是香港西醫採用的療法(抗生素、利巴偉林、類固醇)錯誤,相比其他採用殺傷力副作用小的方法,例如中國一般先用中草藥,加一些西藥,北京的沙士死亡率只是5%,廣州也只是3%。美國因為只採用一些普通的感冒藥Tamiflu,結果死亡率是0,生還者更不會終身傷殘。由西醫壟斷的香港醫院的治療藥物,不折不扣未經任何科學證實,還要強制性施於入院病人身上,這比觸犯《不良醫藥廣告條例》嚴重得多。
用常理想想,世上其實有很多歷史悠久的療法,除了傳統中草藥外,還有西草藥、同類療法、營養素療法、食療、斷食療法、色光療法、紫外線照血療法、水療、雙氧水療法,難道沒有其他療法能幫助文明人通病嗎?即使目前未有療法,不代表將來也沒有。
港人盲目信賴西醫的療法,除了抗生素對一些細菌感染的毛病有根治效果外,在西醫範疇內其實沒有根治任何一種病的藥。這是難以想像的事實,相信大多數人包括醫療人員,都不相信西醫原來如此不濟。當大家認識這真相,便了解到為何資源比其他醫療充足、地位超然、工作環境一流的西醫班子領導下,港人不論老幼,健康問題只是愈來愈差,醫療費用亦只會加加加。
近日,衞生署更變本加厲企圖將九項有關處理健康的聲稱,加入《不良醫藥廣告條例》,包括:預防癌病、調理血糖、血壓、排毒等,都想納入被禁範圍。食物中的纖維能預防直腸癌已是事實,鉻(chromium)能調理血糖也有根據,排毒是西方自然醫療的基本概念,等同中醫的「補血行氣」,由此可見朝野的西醫隻手遮天的自大狂和荒謬。
在商業社會,誇大或失實廣告固然存在,並不局限在醫藥方面,廣告中籃球明星的球技難道真的有某波鞋的幫助?明星的秀髮或光滑皮膚真是廣告產品的成果?這些又要否立例保護無知的港人?立法並非提升人思想行為的最佳方法,真正有效的是教育。可惜近年香港教育歷盡滄桑,港人幾乎已毫無辨識能力,只倚賴政府,盲信權威及一些既得利益的專家。
香港被視為維護言論自由、資訊自由的社會,《不良醫藥廣告條例》真貌是鞏固西醫地位,使他們能雄霸天下,削弱大眾接受西醫以外有效的醫療方法和資訊。
如果條例可讓港人得到正確的醫療資訊,根基絕不會如此誤導市民。現時條例的寫法恰恰相反,令大眾以為「惟西醫是岸」的謬誤。正確修訂非常簡單,是不容許沒有任何證據基礎(evidencebased)的醫療廣告,而非一切醫療廣告。
美國的醫療消費者早已成功處理這類惡法,只要在有關廣告中加上聲明:「以上廣告字句未經食物藥物管理局的食物審核,此產品並非用來作診斷、預防及治療任何毛病」,就不屬違法,由醫療消費者自己判斷和負責,而不是盲目受制於既得利益的專家。人人為自己的健康負責,照顧自己的健康,才有機會真正解脫香港醫療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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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自然療法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