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迫伊民跳橋罪成

美軍迫伊民跳橋罪成

被控強迫伊拉克人跳橋的美軍珀金斯,上周五在軍事法庭獲裁定過失殺人罪名不成立,但傷人罪成立,將面臨入獄六個月的懲罰。

傷人入罪或囚半年
珀金斯三級軍士長去年一月在伊拉克薩邁拉市,強迫違反宵禁令的哈桑及其表親馬爾萬從橋上跳下底格里斯河,結果哈桑被淹死,馬爾萬幸免於難。
馬爾萬作證時指,他們是駕車返回薩邁拉時被迫跳河。「我努力求生,沒有其他選擇,只有做所有可以令自己繼續生存的事。」當時馬爾萬曾努力用手抓住哈桑,但大浪最終將哈桑沖走。馬爾萬聲言兩周後發現哈桑的屍體。
不過,辯方律師指哈桑跳橋後可能仍生存,因為有三名美軍事後曾見兩名伊拉克人在河岸上,即使哈桑後來真的死了,也不是美軍士兵可以控制。陪審團商議十七小時後,裁定珀金斯過失殺人罪名不成立,但傷人罪成立,最高刑罰是入獄六個月。
美聯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