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名校拔萃男書院去年三月發生連環失竊事件,兩名就讀該校的男生夥同兩名舊生及一名友人潛入學校的宿舍、休息室及球場,偷去多部手提電話、遊戲機及手提電腦等財物,合共逾二萬元,五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爆竊、偷竊及處理贓物等五項罪名,押後至一月二十四日判刑。
五名被告分別姓何(十六歲)、姓湯(十七歲)、姓羅(十八歲)、姓陳(十八歲)及姓周(十七歲),何及周為拔萃男書院學生,湯及羅則為該校舊生,而陳則為另一學校學生。法官替五人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等報告,首被告至第四被告須還押監房。
案情指出,去年三月二十三日,宿舍休息室一部價值一千六百元的「PlayStation」電視遊戲機失竊;兩日後,一名寄宿生在宿舍遇見首被告,認出他是校友,首被告即時用電話通知其他人小心,不久該寄宿生見到三名男子逃離宿舍,稍後他與另外六名宿生,發現一批總值一萬八千多元的財物不翼而飛,包括手提電腦、手表、MP3機及衣物等物品,遂報警處理。
三月二十九日,校園再發生失竊事件,一名學生上體育課前,將長褲放在球場的長櫈上,下課後發現長褲中的手提電話被竊。
警方接手調查後,先拘捕首被告,起回約值一千三百元屬事主的財物,又根據他提供的資料,拘捕次被告至第四被告,並在次被告家中搜出兩張涉案的「PlayStation」記憶卡,在警誡下,次被告至第四被告承認,曾於三月二十三日潛入學校宿舍休息室偷取「PlayStation」,而兩日後則由首被告把風,他們三人再到宿舍偷竊,並將財物變賣攤分。第五被告於四月自首,承認在球場偷去手提電話,並與首被告保管部份財物。
案件編號:DCCC117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