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宣揚共產主義<br>台灣中共組織遭解散

違法宣揚共產主義
台灣中共組織遭解散

台灣內政部昨日表示,去年底已去函自稱「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委書記」的台北市民戴忠,要求他在收到公文七天內解散組織,否則將蒐集證據,依法處罰。
台北市石牌東華里被人稱為「共產里」,因為這裏有棟房子飄着中國五星紅旗和中共黨旗,屋主戴忠自稱中共台灣省工委書記,台灣省工委是在二○○○年五月四日成立的。至上月,戴忠更在台灣《蘋果日報》刊登廣告,招聘黨員、黨工。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當時接受傳媒查詢時曾說,《人民團體法》僅規範台灣的社團、政黨,對中國共產黨無法可管。

登廣告招黨員 被內政部罰款
不過,經傳媒廣泛報道後,台灣內政部昨日強調,《人民團體法》規定社團「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但戴忠成立中共台灣省工委,且未經依法備案,已違反相關規定,因此已發函戴忠,請他在收函七天內解散組織,否則將蒐集證據,處以行政罰款。依據台灣《人民團體法》,違規團體在限期內未解散的可處罰六萬元新台幣(約一萬四千港元),主謀者若繼續以團體名義活動,最高可被判監兩年。
本報記者/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