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首飾商人於去年三號風球懸下,酒後駕車失控打「白鴿轉」,車輛鏟上行人路,撞斷交通指示牌,兩名途人被路牌擊中,釀成一死一傷,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定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脫,不小心駕駛罪成,被告早前已承認酒後駕駛,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一日判刑。 被告盧永康,二十八歲,經營首飾生意,控罪指他於去年七月十六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近漆咸道南,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五十七歲男子郭慶祥死亡,另被告早前承認酒後駕駛。 案件編號:KCCC1383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