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貨車司機早前涉淫辱家中女印傭,被裁定強姦、企圖強姦及非禮等四項罪成,判監八年。司機不服上訴,上訴庭批評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作裁決時偏離標準指引,將案發還重審。
上訴庭法官司徒敬指,原審法官阮雲道引導陪審團作裁決時說,陪審團商議裁決時猶如開公司董事局會議,自行作決定的同時,也要聆聽其他陪審團員意見,法庭只能接納一致、六比一或五比二的大比數裁決,不能接納四比三之裁決。上訴庭批評指引偏離標準,可能令陪審員產生錯誤印象,以為在商議裁決上出現分歧就要妥協,故定罪裁決不穩當。
上訴人陳家文,原被控○二年七至九月期間,在梨木樹邨寓所侵犯二十一歲印傭。
案件編號:CACC47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