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林煥光辭職的書面理由是私人感情生活被傳媒報道出來,他所說的報道源自最新一期《忽然1周》一篇長達三頁的報道,內文載有他和女大律師布穎琪在日本同遊的照片,照片並無顯示二人有任何親暱態度,可是報道卻成功取得林煥光妻子袁轉好的回應。林太坦言丈夫有桃色新聞,並說有人想爭取名份,但她決不會與丈夫離婚,更不相信丈夫會提出離婚。
今天出版的《忽然1周》報道,林煥光「有個三十多歲大律師女性好友的傳言甚囂塵上」,文中附有照片,顯示他於今年元旦日與布穎琪,雙雙出現於東京六本木一間酒店大堂,男的更為女方拿大衣。
《忽然1周》的報道找來林妻袁轉好回應,林太對丈夫緋聞表現得並不感到意外,又以揶揄的口脗批評對方的心態,並指對方「三十幾歲人重未搵到心上人,其實佢大把機會吖,個樣唔錯又叻女。不過𠵱家好多女人都係咁樣。」報道引述林太的回應說:「其實我先生有桃花已經唔係今時今日嘅事,他人緣好,人緣好自然多桃花……我同我先生感情依然好好,佢好錫我。」她又說:「我好同情個女人,同結咗婚嘅男人一齊,以為有機會,但去到要有名份就唔會成功。」
五十三歲的袁轉好是插花導師,在旺角開班教插花,也曾為電視台做插花節目主持。她在接受《忽周》訪問時,即以插花來妙喻丈夫的外遇問題,「我先生好比呢支百合花,好靚,我係呢個花瓶,我哋插在一起好漂亮。但因為百合花好靚,插落第二個花瓶都好靚,所以好多花瓶都想同百合花插在一起,也可以配得好漂亮,所以我覺得任何一個花瓶都不應該嬲百合花去插別的花瓶,況且百合花跟花瓶總有插完、分開的時候。好比緣份,由冇到有,又會由有到冇。人要珍惜有嘅時候,如果因為嬲來嬲去,有花有瓶但不能插在一起,就連眼前的漂亮都不會有了!」
早於二○○三年八月,林煥光也被《壹週刊》拍到在中半山一住宅附近與布穎琪一起出入的照片,該篇報道以簡短的篇幅指出,林煥光與比他年輕近二十年的女大律師經常出入離政府總部不遠的亞畢諾道百麗花園。
布穎琪曾在《英文虎報》及《東快訊》任職記者,專責採訪政治新聞,其後遠赴英國牛津大學攻讀法律,畢業後返港,在PlowmanChambers律師樓任職,曾主持香港電台的法律知識節目。二○○三年四月,她曾代表《3周刊》就一宗淫褻物品裁決申請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