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公布04年第4季雙重存檔制度運作進展,期內透過港交所(388)接獲18宗上市申請。當中證監就8宗個案表達質疑意見。
其中一個個案,申請上市的公司,從母公司購入幾乎所有主要原材料,之後向母公司出售其所有產品。該公司又與母公司訂立協議,購入部份同集團附屬公司的生產前期及生產後期的業務。但該公司卻在提出上市申請前不久取消該等協議。證監指其披露問題值得關注,例如上市申請人的定價能力,及為持續關連交易而制訂的定價政策,與母公司的潛在競爭及在母公司內的商機分配,以及母公司向上市申請人注入其他資產的可能性。
證監認為,申請人應加入母公司的數據資料,保薦人亦須了解集團業務的運作,協助披露全面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