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與前學聯成員馮家強及盧偉明,於○二年舉辦遊行,被指事前沒有向警方申請,遭律政司首次引用《公安條例》控以非法集會,三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被上訴庭以二對一駁回。三人昨以條例是否違憲、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牽涉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論點,獲終審法院批准進行上訴,稍後排期審理。 案件編號:FAMC60、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