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林煥光在○二年六月獲委任為特首辦主任後,同時要脫離公務員架構,但薪酬只能維持首長級第八級,即每月約十八萬元(年薪近二百萬元),與他擔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時取得的薪金一樣。當時,不少人已經指他是最蝕底的過檔官員,因為其他問責高官,年薪高達三百七十萬元。再加上他由於年輕,當時只是五十一歲,所以只能辭職而不能提早退休,故此只能取得近八百萬元的離職補償,未能即時每月收取近九萬元的長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