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用卡交稅,除了有購物積分或現金回贈外,其實還有飛行里數的獎賞。一些信用卡的購物積分或現金回贈,可以轉為飛行里數;如果當累積飛行里數到了某個數額,便可以換取機票。
筆者有位朋友每年總與家人往外地旅行歡度假期,而他又不喜歡參加旅行團,反而喜歡自助遊,因此飛行里數對他來說,較為優惠。某天與他閒談,問他繳交了稅款沒有?他說早在去年11月已經繳交稅款,還使用了信用卡A交稅。信用卡A在去年11月份剛巧推出使用信用卡交費能夠獲取雙倍的飛行里數,於是他便決定提早交稅,甚至連尚未到期的保險費用也一併繳交,目的是多賺飛行里數。
明明1月才到期的稅款,在11月繳交,是否損失投資機會?原來他是早有後着。首先,現在利息偏低,銀行存款有利息等於無利息,因此早交遲交也分別不大。但筆者那位朋友選擇了利用信用卡B來繳交信用卡A的稅款結欠,於是他實際要付款的日期,與真實稅單的到期日相差不遠。
利用網上理財,銀行為了多做生意,是容許利用支帳戶口去繳交其他銀行信用卡結欠的。如果把網上理財的銀行信用卡戶口作為支帳戶,便可把實際還款期一拖再拖,用盡兩張信用卡的數十天免息還款期。而在以前,利用信用卡作為支帳戶口去繳交別的信用卡結欠,還可取得購物積分或現金回贈的優惠,但是現在已沒此優惠,可能銀行已發覺這個漏洞吧!
如果有心延遲還款,能否在各大銀行都申請使用信用卡及網上理財服務,跟着把信用卡登記成支帳戶口,於是A卡結欠到期由B卡戶口繳付,B卡結欠到期由C卡繳付……餘此類推呢?當然以審慎理財的原則,筆者絕對不建議這樣做。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