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指校方疏忽 警方社署調查<br>自閉男童校內一日兩度受傷

家長指校方疏忽 警方社署調查
自閉男童校內一日兩度受傷

一名自閉症男童,上學期間一日內兩度受傷,右額及面頰有傷痕,男童家長指是校方疏忽,累兒子連番受創,並投訴男童就讀的特殊幼兒中心職員先後提供兩個版本,無法確定男童受傷原因。

兩歲半患自閉症男童「樂仔」(化名)的母親稱,樂仔去年九月入讀粉嶺祥華邨「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祥華特殊幼兒中心」。上月十七日上學期間,右額及右面頰留有𠝹傷痕迹,分別長達六厘米及四厘米。
樂仔母親投訴稱,「我朝早八點半帶個仔上車,冇事冇幹,丈夫當日早上九時半到學校陪兒子上言語治療課始得悉。」校方起初稱其子右額傷痕是在校車上「整親」,但未即時通知家長。

兩條傷痕傷口發炎
她說,當日下午,她接兒子放學,發現樂仔右面頰又多了一條傷痕。次日,兒子傷口發炎,遂帶他往看私家醫生,醫生見傷口可疑,轉介他到公立醫院治理。抵達醫院後,主診醫生指傷口不尋常,着她報警。
事後,有校方職員向她稱,其子傷痕是自己拉衣服拉鏈造成,她認為難以相信拉鏈會橫向拉傷額頭及面頰。「開頭又話喺車上整親,𠵱家又話被拉鏈整親,喺車上有晒安全帶同特設座位,如果咁都整親,都有疏忽啦!」

日內舉行調查會議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祥華特殊幼兒中心覆函本報查詢時,沒有正面回應樂仔受傷原因及校方有否疏忽,只表示十分關注今次事件,已交由社會福利署及警方調查,日內會召開「懷疑虐待兒童個案會議」,聯合調查事件真相。
覆函又稱,校車設有服務安全指引,車上除司機外,另有一名職員跟車,而學童所坐座位亦配合每人需要,設計合適的安全椅等器材。覆函強調,若發現有任何人士需為事件負上責任,必定公正處理。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回覆本報稱,社署已把個案轉交警方虐兒案件調查組調查,並會就個案舉行專業個案會議,商討個案性質及為該兒童作福利安排。
發言人稱,祥華特殊幼兒中心是受政府資助,為二至六歲弱能兒童提供日間幼兒照顧服務,社署會派員定期監管中心運作。過去三年,社署未接獲有關該中心同類而被確立的投訴。(一二二三○○七)

意見:自閉童難用言語表達
自閉症人士福利促進會中心主任植凱怡指出,七成自閉症人士同時有弱智,難以用言語表達自己,「兩歲半呢個年紀可能連『痛』嘅概念都冇!」幼童家長可旁敲側擊,及透過選擇題讓孩子選出受傷原因。
植凱怡補充,部份自閉症人士會有自傷、傷人及重複動作等行為,作為父母一定會留意到其平日有否這些動作,「有啲自閉症小朋友鍾意重複咁拍頭、搖身搖手,呢啲動作好易整親自己,但係通常喺屋企都會咁做,唔會單單喺學校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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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仔額頭和面頰上兩條傷痕明顯可見(箭嘴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