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贗品市場轉上地面

將贗品市場轉上地面

梁嘉銳

《華爾街日報》報道了一宗新聞,有博物館為了增加收入繼續營運,與設計師及家具製造商合作,仿製古代家具,譬如歐洲古代某皇帝的床,當遊客參觀完博物館,便可以到附設的家具店訂購。
由於此事與博物館名譽有關,所以,家具店製造仿製品時,材料或設計都一絲不苟。雖然,他們亦承認市場較窄,款式、變化較少,但仍然不失為一個「以商業支持文化」的好策略。
細心一想,這其實是產權問題。假設我開博物館,購買了某位仍健在的畫家的畫,然後大量仿製再售賣,可以嗎?恐怕未必!那位畫家可能會追究。但如果是三百年前的畫家的作品呢?那又另作別論了!同樣,數百年前,甚至過千年前的宮廷藝術品,究竟由誰設計?誰人製造?不是每件都清楚,更難以有產權保障(甚至誰是那些藝術家的後人,也不易知道)。那麼,誰可以仿製,誰不可以?似乎有點不清楚。
當然,博物館購買物件再仿製出售,而收益全為了支持博物館的營運,相信沒有太多人反對。

中國有數千年傳統文化,經歷無數君王,但皇室的仿製品似乎是不合法的。不過,民間(包括「黑市市場」)卻一直有各樣「國寶」出售,而且真假難辨,而政府多年來又無法禁絕。
其實,何不考慮外國的做法,以公帑收購真品,然後由國家授權仿製,書畫也好,家具也好,龍袍服飾也好,一律合法仿製,註明是國家允准的仿製品,供遊客訂購。這樣,一可以滿足遊客一圓皇帝夢,二可以提供款項,供給博物館的營運,三可以打擊不法之徒走私、行騙的行為。一旦壓制走私行為後,則有望官員中害群之馬的貪污受賂情況亦會隨之而減少。
而且,萬一發生甚麼意外,博物館失竊,又或者因為火災、地震等,致令某些真品有所損毀,至少,在民間有一些高質素的仿製品,可以留給後世紀念或欣賞。而先祖遺下的文化遺產,亦不致於完全消滅,無法追尋。既然現在香港政府說要把文化事業交還給市民,何不在這方面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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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訪問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