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運毒入監重囚四年

懲教員運毒入監重囚四年

【本報訊】駐守赤柱監獄一名二級懲教助理,偷運近二千粒「藍精靈」毒品進監獄,以供囚犯在獄中兜售,又替囚犯下注賽馬,帶香煙及賽馬賭波剪報等違禁品,法官判刑指該懲教員為一己私利,嚴重破壞懲教署建立多年的聲譽及形象,重判入獄四年。
被告麥永華(二十八歲)為二級懲教助理,早前承認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及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共三項罪。同案囚犯被告陳宜立去年獲釋後,棄保潛逃,法庭已發拘捕令。

因嗜賭犯案
暫委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被告協助偷運賽馬及賭波資料進監獄,又助囚犯販運大量毒品,除助長賭風,更令很多原可遠離毒品的囚犯再次接觸毒品,減低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被告應該「懲」與「教」,行為卻違反誠信,令囚犯受影響。
被告被控於○三年八月至○四年一月,收受囚犯陳宜立每次一至二千元,替其下注賽馬及助陳偷運藍精靈精神科藥物進監獄內。律師曾求情解釋,被告因為嗜賭及用錢不節制犯案。
被告於去年一月二十日上班時被捕,被搜出一包共九百九十六粒藍精靈,一張賭波剪報及一封信。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被告先開立銀行戶口讓陳存款,再從戶口提款購買食物或提取報酬,自戶口開立起共有十六次存款合共五萬七千多元。
案件編號:DCCC80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