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姦少女<br>公寓淫狼 判監54月

一日三姦少女
公寓淫狼 判監54月

【本報訊】三十歲公寓負責人心儀一名妙齡少女,今年六月藉詞相約女方到其寓所,突然施暴,一星期後再邀少女回家,一天內三度「霸王硬上弓」,淫慾對方,少女不甘受辱,以𠝹刀割脈自殘,揭發事件。被告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四項強姦罪名,辯稱真心喜歡對方,每次均會體外射精,避免少女意外懷孕,他終被判囚四年半。 記者:陳曉薇

三十歲被告李俊豪,原被控七項強姦罪,他昨承認於去年六月六日至十三日,在旺角金都中心寓所內,四度強姦一名十八歲無業女子。
案情指,事主在朋友介紹下認識被告,去年六月六日,事主等候被告下班,其後被告提議到其寓所睡覺,事主到達其寓所後,先行洗澡,不料被告突然全身赤裸走入浴室,將她強行抱到床上,不理女方掙扎,在沒有戴避孕套下強姦事主,兩人四天後曾相約出外。

不甘受辱𠝹刀割手
同月十二日,事主到被告的工作地點與其同事談天,直至被告翌日下午下班,兩人相約午膳,被告聲稱無錢,決定回家煮食及睡覺,同日下午六時,被告突然撫摸事主身體,將她抱進房間,事主不斷反抗,卻遭被告反複三度施暴,被告每次均在事主體外射精。事主因不甘受辱,走入廚房,用𠝹刀割手腕,被告見狀只好承認向她施暴,要求同事陪她往治療。

警方案件主管遲到
辯方律師昨指,被告去年五月因管理賣淫場所罪名被捕,保釋期間干犯本案,他聲稱自去年一月認識事主後,兩人感情發展不錯,兩月後發生關係;他因一時衝動才侵犯事主,一星期後兩人相約外出遊玩,雙方關係良好。被告並非蓄意侵犯事主,他真心喜歡她,更不想令她懷孕,故每次均體外射精。
此外,警方案件主管昨因忘記上庭日子而遲到,法官特意提醒案件主管務必要謹記出庭日子。
案件編號:HCCC2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