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台資興昂鞋廠十名工人參與工潮被法院重判事件有突破發展。總部在美國的「中國勞工觀察」表示,在Nike等國際名牌公司出面求情下,東莞市中級法院日前改變判決,十名被指觸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工人,當庭獲釋。
去年四月二十一日及二十三日,生產國際名牌運動鞋的東莞台資興昂集團屬下的大嶺山興雄鞋廠及長安鎮興昂鞋廠,先後發生工人抗議事件,前者據報因廠方減少工時但未減產量,觸發工人不滿有關,後者則是工人不滿工資過低,於是聚眾示威。東莞公安拘捕逾百名工人,當中十人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被起訴,東莞市法院月前判處工人罪成,判監三年至三年半。
「中國勞工觀察」指出,肇事的興雄及興昂鞋廠,分別為Nike、Timberland等世界品牌生產運動鞋及便服鞋,「中國勞工觀察」後來去信Nike等公司,就工人被重判事件表示關注。
Nike等公司其後致函東莞市政府及法院,要求對十名工人從輕處理。東莞市中級法院上周五開庭,改判其中七人九個月監禁,並緩刑一年,其餘三人則免於刑事處罰,十人當庭獲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