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任證監非執行主席或行政總裁<br>沈聯濤堅持主席須全職

拒任證監非執行主席或行政總裁
沈聯濤堅持主席須全職

【本報訊】證監會主席沈聯濤昨日表示,無意在9月合約屆滿後,接受行政長官委任擔任證監會的非執行主席或行政總裁職位。他又表示,如果可以選擇,個人認為證監會主席應屬執行性質。若政府最後將主席職位維持執行性質,未知已任主席7年的他,會否考慮繼續留任。

立法會昨日繼續就港府建議,將證監會主席職位分拆為非執行主席及行政總裁一事展開討論。會上共有多位業界及專業團體代表給予意見,書面及口頭意見共計16份。沈聯濤在發言時,首先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去年11月會議上指出,邀請證監會人員提供意見可能構成利益衝突作回應,強調自己合約屆滿後,無意擔任證監會非執行主席或行政總裁職位。

一隻船只有一船長
沈聯濤稱,按《戴維森報告書》,證監會主席雖屬執行性質,但證監會權力並非完全集中於主席身上,其權力尤其是規管方面的權力,是轉授予個別的執行董事(而非由主席執行)的,主席的職能是向董事局負責,及代表證監會面向公眾及全面接受問責。
他認為,職權雖可轉授,但責任卻不可轉移,這需投入百分百時間,認識證監會職權範圍內錯綜複雜的規管事務,據其經驗,若主席對個別事務規管細節缺乏實際認識,便無法有效履行職能和就有關政策負責,因此實際執行時難以實現政府提出之「非執行主席不會參與日常規管工作」的情況,「我們不能說行政總裁負責日常決策,而主席則毋須負責。在百分百問責情況下,每艘船只可以有一名船長」他說。

大部份支持一拆二
他又提出警告,指國際證監會組織從未委任非全職主席做其技術委員會主席,若香港證監會主席角色有變,則可能面對失去在國際社會上擔當重要職位機會的風險。
昨日列席及提交書面意見的業界及專業團體代表,絕大部份支持將主席職位一拆二,只有網站評論員DavidWebb及中文大學會計學院公司法副教授劉殖強不贊成政府的建議,前者認為此舉將對證監會的管治及效能帶來負面影響,後者則指建議將增加證監會成本,且若政府推行過速,或會有疏失之虞。

招聘方法薪酬鬧分歧
雖然財經事務局副秘書長盧古嘉利呼籲,大家不要拘泥於主席應屬全職或非全職,但上述業界及專業團體代表,以至出席會議的立法會議員對此,及主席的招聘方法以及其薪酬福利條件與釐定方法,是否要由立法會確認行政長官的委任等,卻出現意見分歧。
香港證券學會會長張華峰建議,由非受薪人士擔任非執行主席,並優先考慮香港人,而香港財經分析師學會董事蘇德成則認為,「主席及行政總裁均應全職全薪,因責任與待遇應相關,不能說人家有錢就無所謂」,並要進行全球招聘稱職及熟悉管理監管機構人士,而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指,「我哋要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不應引入茶餐廳文化。」
立法會議劉慧卿、鄭經翰、譚香文、湯家驊及單仲偕代表的民主黨表示,對政府建議有保留,陳鑑林則代表民建聯支持政府建議,但說:「既然有人反對,政府就要十分重視,否則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就好『大劑』。」至於金融服務業代表議員詹培忠則認為,政府昨日解畫愈描愈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