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內地執業及關係委員會主席梁家傑表示,CEPA實施至今一年,律師行業北上拓展業務,以協助內地企業境外上市的律師行最為受惠。
他出席研討會後指出,在CEPA協議下,本港律師事務所可在內地跟當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為內地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而香港律師主要提供涉及境外的法律顧問工作。
不過,由於大律師需要在港親身出席法庭訴訟,暫時仍無暇在內地開設聯營律師行;北上開業的只限律師事務所,當中又以處理境外上市法律顧問最賺錢,其他很多仍處於虧蝕狀態。他分析,這或許是內地對境外法律意見需求不算多,以及拓展市場初期需以較低廉收費作宣傳所致,但整體而言,內地市場很有前景,因為現時內地司法部,只有6000名律師可處理涉及境外案件,這方面的需求正日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