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效果相同 燈光更舒適自然<br>路政署換路燈節省用電

照明效果相同 燈光更舒適自然
路政署換路燈節省用電

【本報訊】現時照亮全港大小街道的路燈總數共有十三萬盞,每年的電費要七千多萬元,負責管理路燈的路政署正採用多種新裝置節省街燈用電,包括改用更明亮的高效能燈具代替老化燈具,及用省電電子鎮流器取代舊式鎮流器等,既節約能源又可保持原有的亮度。 記者:麥志榮

對於每天沿路「護送」夜歸人返家的路燈,不少市民可能均認識不多。路政署發言人表示,現時街道上的路燈皆按各道路的闊度及交通流量等因素,依據國際標準來設計,確保路面的平均亮度及均勻度等符合標準。由於每條路的規劃不同,所以每支路燈的距離其實並沒有硬性規定,一般為三十米至六十米不等,所以有些市民以路燈來計算距離,又或的士每經過多少支路燈,咪表就會跳一下等傳聞,均屬不正確,但每支路燈都有獨一無二的編號,執法部門會以此確定位置。
發言人稱,全港由路政署管理的路燈共十三萬盞,各盞路燈的輸出功率最高為六百瓦特,最低五十瓦特。最高的六百瓦特路燈主要安裝於四線行車的高速公路,一般公路則安裝一百五十至二百五十瓦特路燈,行人道路燈是五十至七十瓦特。

每支每年電費560元
發言人表示,全港路燈每年耗電量為九千四百萬度,每支路燈每年平均電費約為五百六十元,路政署不斷採用高效能燈具取代老化燈具,提高路燈能源效益,例如青衣北橋的路燈已由四百瓦特的老化低效能燈具,轉為二百五十瓦特的高效能燈具,並取得相同的照明效果。而全港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的照明系統,亦已更換可減低耗電量的新電子鎮流器,取代了舊式電感鎮流器。另外,路政署亦正在行人專用區試用照明效果更佳的陶瓷金屬鹵化物燈,這類燈的燈光會比舊式的昏黃街燈更為舒適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