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手袋 - 高慧然

了不起的手袋 - 高慧然

聖誕前,有個雜誌記者找我做一個極簡短的訪問,希望我能推薦「心水靚牌」手袋給讀者。我老老實實告訴她,我最常用的是個麖皮袋,價值數百元,用了很多年了。我猜,記者一定對我極度失望,那個袋子,是沒有「牌子」的,說得清晰點,是有「牌子」等於沒「牌子」,至少,在絕大多數人眼中,它被歸類為「雜嘜牌」,難登大雅之堂,更沒有被推薦的資格。肯定是人窮志短的緣故,那些人手一個的名牌手袋,從來不是我的心水。
名牌手袋沒有甚麼不好,可是說穿了,也沒有甚麼了不起的地方,無非是手袋,名牌手袋具備的實用功能,無牌手袋一樣不缺,而且,因為是第一手,至少比那些二手店的貨色乾淨衞生,不必承受上一手的毒粉、汗漬,以及如瘟疫般蔓延的虛榮心……

一個OL接受街頭訪問時說:「我的理想是餐餐吃燕窩,天天買LV。」咦,原來有的人這麼容易滿足,來到這個世界,就為了買手袋?目標明確,彈無虛發,死了之後,她大概會抱着那些手袋去輪迴。搭地鐵的時候,旁邊兩個女人閑聊,「我弟弟工作後第一次領薪水,用七千元買了個LV袋,所以,沒有錢給母親做家用。」給家用和買手袋,孰輕孰重,那還用說嗎?大不了不回家吃晚餐。飯可以不吃,LV卻不能不買,因為面子攸關。如果一個不小心,愛上了上面那位OL,還得靠這個七千元的袋去吸引她的眼珠子。說不定,將來成家立室、開枝散葉,把祖宗的姓氏一代代傳下去,追本溯源,最大功臣便是這個袋!啊,了不起的手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