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鞋大王次子侵家產賠逾五千萬

膠鞋大王次子侵家產賠逾五千萬

【本報訊】生產「白飯魚」膠鞋致富的八旬老翁,晚年三度中風,指控曾獲他信任的次子,乘患病時騙他簽文件,將巿值近六千萬元的十多項物業,全轉讓予子女操控的公司,六百萬元銀行存款被提走,並侵吞公司股權,晚年前被迫遷往深水埗三百多呎舊樓,領取政府傷殘津貼過活。其遺孀及第五子代興訟繼續控告次子,昨在高等法院獲判勝訴,次子須賠償逾五千七百萬元,另支付懲罰性訟費。

臨終前須領傷殘津貼
八十一歲原訴人杜森,控告次子杜裔鴻違反受信責任,惟杜森於今年五月病逝,由遺孀黎潔碧及已移居美國的第五子杜銳權,以遺產代表身份繼續訴訟。
黎潔碧為杜森繼室,杜九七年累積所持物業達十三項,巿值近六千萬元,除黃金海岸物業作自住,其餘均出租,銀行存款至少有六百萬元。
杜父於九六至九七年間三次中風,指示兒子裔鴻代收租,為他支付醫藥費及日常開支。至九八年五月,杜父往銀行始知存款全部遭提走,十三項物業有十二項物業被轉名,喪失畢生積蓄及物業,晚年須由黃金海岸的物業搬往深水埗舊樓,領取二千多元傷殘津貼,去世時遺產僅得二萬三千多元。
高院特委法官余若海在判詞指出,不接納杜裔鴻的證供,若杜父真的如他所說,指示將物業轉讓予子女,為何又堅持以巿價出售予子女操控的公司,這樣子女們根本沒有受益;若杜森真的收過賣樓得來的巨款,暗中存放海外銀行,杜父臨死前的晚年生活就毋須過得貧乏。
法官續指,杜裔鴻自去年九月拒支付父生活費,翌月相約父親見面,目的是向父施壓,簽紙承諾撤銷訴訟。
法官指,接納杜父生前所作的誓章內容,相信他聲稱遭裔鴻欺騙的指控屬真實。法官亦確信,杜父只准許杜裔鴻在必要時出讓物業,為他風光大葬,非授權他轉讓所有物業,並指斥杜裔鴻是濫用父親對其信任,以達一己目的。
案件編號:HCA248/03

膠鞋大王杜森(圖)

次子杜裔鴻被判敗訴,須賠償逾五千七百萬元。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