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才算「病態」,有時候,好難界定。
八十二歲的老淫蟲娶二十八歲的女人,算病態;八十二歲的楊振寧娶二十八歲的女人,算不算病態?
領綜援,讓人揭發有四個老婆,當然是病態;做了大亨,有四個或以上的姨太太,大家為甚麼卻覺得正常?
一個賭徒伏屍金沙賭場大堂,《蘋果日報》標題是「港客……跳樓死」;《澳門日報》是「澳漢……跳樓死」;賭徒,大概有港澳兩款身份證,兩邊都爭認死了自己人,都重申:病態賭博,要防治。
「澳門人對賭博有免疫力」的說法,還忽然受到質疑。
「輸掉三百二十萬而已。」荷官說;三百二十萬,小兒科,輸三千萬、三萬萬的,大有人在。為甚麼才輸掉三百萬,就說這個人病態?有人殉道,有人殉賭,他難道不可以因為受了刺激,忽然參透生命的虛無,大呼:「輸即是贏,大即是小,長生即是釘蓋!」跨越圍欄,趕赴西方樂土?
豪賭,而且輕生,是病態;不輕生,但光陰耗在刨馬經,進馬場,一年復一年地「小賭怡情」,難道就不算病態?賭,本來就不是一件好事,劃分為病態與非病態,只為了廣開賭路,讓非病態賭徒可以放手下注,等變成病態賭徒,再去「醫治」。
賭,有癮,有癮就是迷;賭客越沉迷越瘋狂,賭城,就越興旺。要減少病態賭徒?都關閉病態賭場就是。老淫蟲貪戀「甜蜜的天使」或者「上帝恩賜的最後禮物」,是迷,是六根未淨,欲火未退;貪念遽起,拿一把刀仔進賭場,以為可以鋸斷大樹,也是迷;迷,就是病態;悟,就是病癒。
這座城巿,需要好多好多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