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統計處去年第三季的調查顯示,在受訪的一萬多個住戶中,近兩成半表示在訪問前一周有超時工作,較○一年的同類調查上升兩個百分點。其中,近四成人指一周需要超時工作六至十二小時,近兩成人指超時工作達十二小時以上。 逾七成半受訪者指,超時工作沒有補償,其餘則有津貼或補假。至於超時工作最嚴重的行業,包括金融、保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若按職業劃分,則以經理及行政級人員、與專業及輔助專業人員較常需要超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