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污區議員加控罪

涉貪污區議員加控罪

【本報訊】沙田區議員兼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國雄,涉嫌收受巴士公司董事賄款案,原被控一項收受利益罪名,他昨被控方加控收受利益及提供虛假資料共五項罪,其妻亦遭一併起訴,兩人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三日再提訊,以候轉介區域法院審訊的文件。
四十六歲被告黃國雄被控於○三年八月至今年九月間,作為錦英苑二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收受南海巴士服務有限公司一名董事十三萬元,以協助該巴士公司得到居民巴士服務續牌。
黃與妻子廖雪梅另被控向沙田區議會提供四張虛假的南海巴士單據,以向區議會申請發還四筆共二萬七千元款項。
案件編號:STCC235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