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14人傷學生 再度來港被擒<br>洗劫小巴內地悍匪重囚八年

掠14人傷學生 再度來港被擒
洗劫小巴內地悍匪重囚八年

【本報訊】去年大埔發生罕見的騎劫小巴洗劫乘客事件,兩名內地車匪,乘車中途以刀槍及自製「炸彈」威嚇司機及乘客,掠走十三部手提電話及近四千元現金逃去,司機連乘客共十四人飽歷十多分鐘的驚慄車程,其間一名十七歲男學生被指「玩嘢」,慘遭揮拳及槍柄扑傷。其中一名匪徒數月後抵港被擒,他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判監八年;另一匪徒仍在逃。 記者:梁瑞珮

三十三歲被告張志剛,在內地任職旅遊巴司機,今年六月以雙程證入境時,被發現管有假身份證及使用假身份證,正服刑十八個月。

官斥罔顧他人安危
法官宣判時指出,在高速公路行劫的案件再現,令乘客受盡驚慌,而本案乘客在十多分鐘之車程遭槍指嚇,匪徒得手後還訛稱有炸彈,罔顧乘客的感受及安危,是一次災難,幸司機憑理智令乘客得以安全;法庭必須判具阻嚇性刑罰,以保護公眾安全。
事發於去年十月二十六日凌晨二時許,五十二歲姓郭小巴司機駕駛小巴由旺角駛至上水,被告與另一匪徒在旺角登車,坐在司機位後第一排座位,又將一個紙盒放置近車門位置。
當小巴駛經吐露港公路近大埔滘,車上有十三名乘客,被告突然起身,用刀指着司機頸部並稱打劫,另一匪徒即用一支槍狀物體指嚇乘客,要求乘客交出手提電話、銀包和財物,上前逐一洗劫,一名十七歲男學生一手執着銀包,一手拿着六十元,被匪徒指「玩嘢」,遭拳毆和槍柄扑傷。該匪徒掠走財物後,喝令乘客趴低頭,又謂「唔好玩嘢,如果唔係變燒豬」。

司機停車撤走乘客
當小巴駛至粉嶺馬會道祥華邨,兩名匪徒命令司機停車,逃走前稱小巴上有炸彈,並喝令司機繼續駕駛。司機驚怕車上有炸彈,將小巴駛至粉嶺裁判法院外的迴旋處停下來,讓乘客落車撤離。
警方接報到場,拆彈專家引爆所謂炸彈,證實只是電線接駁兩粒筆芯電,電線另一端接連小燈泡。受傷男乘客送院,須縫六針,被告則於今年六月三日從羅湖入境時被捕。
案件編號:HCCC322/04

被告張志剛與同黨假扮乘客洗劫小巴上十四人,昨日在高院承認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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