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知識未必有趣

追求知識未必有趣

鄧文正

學科知識分人文、社會、自然三大範疇,任何系別的同學,在四年一百二十學分當中,修讀跟自己主修科目直接間接有關的,合共佔一半(六十分),跟主科無關的,也佔一半(六十分)。在後半中,不同類門又各佔其半(三十分)。你發掘了興趣,要多學,當然可以,但不能少於規定學分,類門間也不能互換──不能說多修了社會,就減修人文。諸如此類。這,我們在上文介紹過了。為甚麼要這樣安排?
這是個人文的世界。不是說文學可滌蕩人的靈魂嗎?科學家不是人?不必與人溝通?分享興趣?再說,進了大學之門,連一點文學藝術音樂哲學都不懂,叫受過「高等」教育?這是個科學的世界。人的足迹到了月球,科學發展一日千里,在在都影響着我們的生活。可以一點認識都沒有嗎?通識的分類,強調跳出自己學科的框框,正因為看到個別科目領域的狹窄,要求同學浸淫在其他知識領域中。要達到目的,我們的理想制度必須有彈性──學分比例可按院校情況自定,宗旨不乖就可以了。

說到這裏,甚麼叫通識教育,大家應有梗概了,也明白到為甚麼通識不是一個學科。
然則我們自己的情形,又是怎樣的?
一種情況是,你選了主修科──也就是所屬學院,那三年下來,它就是你的「重頭戲」。每學年你頂多有一到兩門「空檔」,可以選院外的課,大學倒沒有規定你得怎樣選的,這是類似科大的情形。另外,城大的同學也常跟我抱怨,說選修空間太小,要多學其他也不容易。
另一種情況是,大學設立「通識」部門,廣羅校外人士開設「有趣的」通識科,學生全憑興趣選讀,不計學分,也不太計較所開科目與知識學術是否有關。同學認真與否、上課與否、無所謂,反正沒有分的,對畢業成績有啥影響?當初的假設是︰同學憑興趣來的,自然投入。這是港大模式。

我的看法不是這樣。學生投「入」,以為「有趣」,兩下子發覺「沒趣」,就投「出」了。不上不要緊。結果特設的通識科那得不淪為趣味科?如果學習一定是「愉快」的,我們不會有「苦學」一詞。我常說,大學不是馬戲團,教授也不是小丑,沒有責任去娛樂觀眾的。奇怪,誰說知識追求一定是「有趣」的?
又有一種是大學和書院都設有通識「科」,同學在僅有的預留學分中,要到通識部門中選科。種種原因,使科目像「炒作」的。書院請來十多位老師,每位每周授一節,前後有沒有連貫,有沒有知識基礎,不打緊。好像說,通識,就是讓大家在主修科以外,多聽一點東西。大家明白︰通識科不是正式科,是閒科。不宣於口就是了。那是舊中大模式。
說真的,我們的,是那一路子的通識教育?
(談通識教育 十二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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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禧文學舍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