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銳
公務員薪酬問題再次變成法律訴訟,引起公眾廣泛討論。事有湊巧,在美國,由於各級政府財政赤字巨大,因此,也開始討論公務員薪酬是否過高的問題。篇幅所限,只會在這裏簡單提一點,希望可以給香港一些參考。
在互聯網泡沫尚未爆破前,北加州(即所謂「灣區」或「矽谷」),擁有龐大稅收。於是,北加州多個市政府或縣政府,都能夠以高薪聘請公務員。不過,後來互聯網泡沫爆破,加州出現歷史性的高赤字,於是,各人都絞盡腦汁,看着如何開源節流。在民主的地方,加稅是非常困難的,於是,討論都集中在節流上。
北加州的屋崙市(Oakland)在法院的頒令下,將去年收入(每人)超過十萬美元年薪,共八百多人的名單公開。市民可以清楚知道,居於某某職位的某人,所屬部門發薪情況如何,總收入如何,其中所謂的「正薪」多少,超時補償以及其他津貼有多少等資料。這是民主法治之下的透明度,是一般市民可以享受的知情權。然而,其實美國一直有有關「人權」及「私隱」的法律,但法院仍能頒令,將這些公職人員的資料公開,讓公眾參考。未知香港何時考慮引入有關措施。
有趣的是,大部份高薪者都屬於警務和消防。而且,通常「正薪」部份少,「超時或其他」部份多。對於警務人員,可能有所謂的「線人費」,但消防方面卻不清楚。無論如何,資料一公開,已引起一些民間團體及政客關注,相信事情很快會有進一步發展。
在香港,公務員的薪酬或津貼資料一向很公開的,這是值得一讚的。反而一些公營機構,包括機場管理局、強積金管理局等,甚至如公平及平等機會委員會等屬下的員工,各級所得的薪酬或津貼如何,或許更值得考究。事實上,這些機構的薪酬開支(每人計),比公務員還高,究竟是甚麼原因?筆者希望一些「為民請命」的人士,可以就此下點工夫,幫助公眾理解一下,究竟公帑是怎樣花掉的。因為所謂的民主制度,不應該只是一些投票的制度或程序,更應該包括對公共開支的監管,以及市民有權提出異議,甚至作出修改。筆者希望有關人士可以詳細參考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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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訪問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