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中年無業漢涉嫌冒充社署心理專家誘騙十三歲女童,先後兩度帶她返回天水圍的寓所侵犯,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否認兩項非禮及一項冒充公職人員罪名,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定日子以視像系統進行審訊。
被告鄧健豪,四十三歲,無業,兩項控罪先後指他於本年九月一日及二日,在天水圍某一單位內,非禮一名十三歲女童。第三項罪則指被告於本年八月至九月期間某日,在香港冒稱為社會福利署的心理專家。被告現准以一千元現金保釋候審。
控方在庭上指出,本案有五名證人及一份供詞,辯方律師表示,對於被告的口供有爭議。據了解,被告曾一度跟隨女事主返學校而遭揭發。
案件編號:TMCC410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