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精神科男護理攜子到屋苑泳池暢泳,其間懷疑兒子被欺負,竟將該名十二歲男童按入水底十多秒,又掌摑其臉,後再施襲,幸得救生員出手營救才脫險。男護理早前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襲擊傷人罪成,昨被判做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三十九歲被告王帆崎(圖),報稱康復中心精神科護理員,被控於今年八月九日,在黃大仙威豪花園平台泳池,襲擊導致一名十二歲男童受傷,兩人均是該屋苑住客。辯方律師稱,被告因護子心切才向男童施襲,現已後悔,希望法庭考慮他已還柙兩星期,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KCCC1096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