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冷河」期內打工須審批

「過冷河」期內打工須審批

根據港府規定,首長級人員退休後都有六個月的禁制期,俗稱「過冷河」,其間不能受僱於私人機構。另,所有退休高級公務員如在退休後兩年內在港受僱工作,必須事先申請,取得行政長官的准許;當局亦會考慮是否維持禁制期。
去年政府收到七十六宗首長級高官退休後工作申請,只有一宗不批准,其中更有五十二宗獲准取消禁制期。警務處前處長曾蔭培去年十二月退休後,本年五月即獲准加入新創建任執行董事,雖然剛好符合半年禁制期的規定,但仍招人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