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退休高官「冷河期」必須延長 - 盧峯

蘋論:退休高官「冷河期」必須延長 - 盧峯

公職人員涉及利益衝突是絕對不能輕輕放過、是絕對不能坐視不理的問題,因為這樣的問題不但會衍生以權謀私等嚴重問題,更會大大削弱政府政策的公信力、更會大大損折公眾對政府的信心。此所以當發現房屋署前副署長鍾麗幗女士違反規定參與地產發展工作時,公眾及立法會議員都非常關注,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徹底調查及交代。可惜公務員事務局只是發信提醒鍾女士不要違反審批她提早加入私人機構的規定,並沒有仔細調查鍾女士是否涉及其他違規的行為;結果昨天再有報道指出鍾女士不僅曾違規參與西九龍發展計劃的投標,更曾參與其他地產發展項目的補地價諮詢工作。我們對於公務員事務局如此馬虎了事的態度實在非常失望,我們要求該局盡快詳細調查鍾女士的個案,以向公眾作全面的交代、以確定是否應向鍾女士作出懲處。
應該看到,鍾麗幗女士是非常資深的高級公務員,退休前擔任房屋署副署長,對政府的土地及房屋政策非常了解,也知道不少敏感及機密的資料,像她這樣的公職人員若想在退休後加入私人公司,自然應面對較嚴格的規定,例如規定她不能涉及地產發展方面的業務;事實上特區政府批准鍾女士加入私人機構也因為她表明工作只集中在旅遊、酒店、文化等方面。然而鍾女士在加入私人機構後卻把有關規定忘記的一乾二淨,她不但沒有設法避嫌,反而一再參與公司的地產發展項目。這種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這些違反規定的行為,特區政府怎不詳細查究鍾女士的個案並清楚向公眾交代呢!

當然,特區政府除了要深入調查鍾女士的個案外,更需要盡快加強高級公務員及公職人員退休後加入私人機構的規定。昨天,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先生表示,將考慮把高官退休的過渡時期或「冷河期」從半年延長至一年,並定期公布他們被批准的條件及工作。我們認為,延長「冷河期」的做法是可取及有需要的,因為短短半年的「冷河期」,根本不足以洗脫利益衝突的嫌疑、根本不足以令退休高官掌握的敏感資訊失效;若果把「冷河期」延長至一年,退休高官的「獨特優勢」便會大為減低。不過,更重要的是政府高層要嚴格執行這個一年的「冷河期」,不要輕易酌情縮短,否則只會令有關規定形同虛設。至於定期公布退休高官的工作及所受到的規限同樣需要盡快實施,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提高整個政策的透明度、才能減低公眾對利益輸送、對以權謀私的疑慮。我們認為,在鍾麗幗事件後,退休高官加入私人機構的規定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圖)前高官鍾麗幗被揭發違規參與西九龍發展計劃投標。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