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元旦前夕等狂歡節日將臨,深圳當局昨日開始,對市內歌舞廳等夜店實行入場人數限制,規定包房人均「佔地」至少兩平方米,舞池人均「佔地」至少一點五平方米,倘若違反規定,相關場所將被罰一千至一萬元,嚴重違規者可能會被吊銷牌照。
根據規定,深圳市內歌舞娛樂場所包房最大容納人數,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為兩平方米一人,舞池容納人數按一點五平方米一人計算,兩者之和為該場所最大容納人數。公安機關核定後,將發放統一的容納人數警示牌,掛在場所入口的醒目位置。
昨日,深圳市首批經審核證照齊全的三百二十五間歌舞娛樂場所,均在門口懸掛公安監製的容納人數警示牌。警示牌注明場所名稱、場所容納人員的數量、場所配備的保安人數等資料。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負責人稱,對違反規定,容納過多人數的歌舞娛樂場所,公安機關將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處罰,並予以停業整頓七天以上的處理,情節嚴重的,將建議工商部門撤銷其營業執照。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