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屋居民盧少蘭不願放棄向終審法院上訴的權利,領匯地產信託基金在今天上市的計劃便只有擱置,包銷商及投資銀行將需要把公眾認購領匯的款項全數退回。對於籌備多時的領匯未能如期上市,特區政府及房委會固然非常失望,認購的投資者同樣非常失望,因為他們失去了一次良好的投資機會。我們對於房委會暫時未能把商場及停車場私有化成功同樣感到失望,因為這將拖延公屋商場的改革、將令房委會的財政緊絀,我們希望特區政府及房委會不要因為今次的挫折而放棄把商場及停車場等資產私有化。
應該看到,今次領匯上市功敗垂成並不是因為私有化政策不對頭,也不是因為出售資產缺乏法理依據,而是因為公屋居民的訴訟來的太遲,以致訴訟未能有一個終審的裁決。事實上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已先後確定領匯上市的合法性,只可惜由於時間太緊迫,終審法院未能完成上訴程序。我們認為,只要終審法院作出裁決,釐清了領匯上市的合法性後,特區政府及房委會大可再次啟動上市程序,又或是研究其他私有化的方法,盡快令房委會的資產包括商場及停車場可以私有化及以私人方式管理。
正如我們一再強調,把公共屋邨商場及停車場私有化及私營化是改善商場設施、改善商場管理、改善商場使用率的不二法門。試想想當公屋商場改為私營後,管理的公司為了提升回報、為了提高租值、為了增加人流,自然要投入更多資源、更多創意,令公屋商場不再是千頭一面、呆板乏味的地方,管理公司甚至會大幅增加宣傳推廣的開支,為商場營造熱鬧的氣氛。我們認為,這樣才能真正善用公屋商場、才能真正改善公屋居民的生活環境、才能讓公眾在購物方面有更多選擇。因此,儘管今次領匯未能如期上市,特區政府及房委會依然應該尋求把資產上市的機會,依然應該繼續推行私有化計劃。
更何況房委會的財政情況相當嚴峻、手頭資金只足夠支付未來兩年的建屋計劃,房委會若能把部份資產出售套現,便可以籌得大筆資金,在未來幾年繼續公屋建造計劃。為了維持公屋建屋計劃、為了讓輪候入住公屋的居民不用等候過長,房委會有甚麼理由放棄把資產上市及私有化的計劃呢?
(圖)公屋商場私有化,有利改善設施及管理,相對令消費者有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