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辦報辦雜誌不好辦,老闆每每虧本虧得光剩下個乾巴巴的卵袋,連尿也擠不出一滴來。
某甲在某報寫專欄,掙的不過是三頭五塊,可聽他說稿費居然也給拖欠上半年。養家活口要光靠那個幾百字的框框,他合家老老小小肯定早變成木乃伊了。這種經歷我倒多的是。十多年前,某周刊編輯給我開了張20元的支票,上面寫下的兩個數字,竟然左右不同,可不是有意把我的稿費賴掉?
就為了這點皮包肉,光夠買幾個肉包子,至於嗎?她卻不惜撕破了臉。
到底是賣文,眼可以翻白,稿總不能白寫,潤筆多少是另碼事。茅盾說,當年商務印書館錄用了學生的來稿,不付現金報酬,卻送書券,從二元至十元不等,可用來買商務出版的書。這當然也是回報,算是對作者一點尊重。由康有為女兒康同薇跟梁啟超夫人李蕙仙主編,於1898年創刊的《女學報》,據說是中國最早給稿費的報刊。給多少?每篇「酬洋一元」,還說「聊以致敬,非敢云潤也」。
最夠意思的還是,明代才子祝枝山把潤筆諱言為「精神」,當日即是銀錢之意。上述那狡猾婆娘把我的「精神」賴掉,你叫我哪能打起精神來再惠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