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靠移民起家的國家,尤其是加州的矽谷,更是新移民的天堂。哪縱然經濟不景氣三年多,像筆者一樣的臨時外地勞工,每年仍有數以萬計從世界各地輸進美國。
筆者初來報到時,正值網股熱巔峯時期,雖然99年政府已經把H-1B專業工作簽證的限額由6.5萬提升至11.5萬,但依然爆額,科技公司個個嚷着要求政府加額。當局最後在01年再將每年限額調高至19.5萬,及後經濟下滑,隨後兩年的限額都未能用盡,加上失業率高企,移民局在去年把限額調低到2000年前的6.5萬。雖然網股爆破,03年的新申請個案中,依然有27%是從事與電腦相關工作,仍是最多申請的行業。
就算這兩年不景氣,每年也有逾10萬個新H-1B申請,6.5萬又怎能滿足呢?今年的限額遠在2月已用光,隨着經濟環境改善,明年的限額更在今年10月已經用光,即是說新的工作簽證申請要等到05年10月才可以開工。
然而,在美國畢業的碩士及博士,在感恩節卻收到移民局帶來最好的禮物,就是他們定立新例,讓他們的工作簽證申請,不受限額限制,預計會帶來限額以外逾2萬個工作證。政府批准放寬限制的理據是,不要喪失在美國接受高等教育的精英。這裏的大公司經常抱怨在當地很難找到本土精英,尤其在電腦及工程界,所以英特爾等大公司一直游說移民局放寬限制,否則工序外遷趨勢必定加劇。
另一方面,由於H-1B的配額有限,很多細公司利用另一個途徑把人才引入美國,就是利用L-1簽證,其中在工序外遷的基地──印度的情況尤為嚴重。
L-1簽證原本是為跨國企業方便行政人員調配而設,故申請L-1簽證的公司必須在美國及申證人原居地均設有分部,而申證人亦需要在原居地任職管理或高職位員工,但工序外遷的顧問公司利用這漏洞,把人才引進美國,長駐在客人的公司以作為外遷步驟的橋樑。
移民局指出,98至03年間,印度的L-1簽證申請上升了6倍,所以該局將改例,規訂L-1簽證持有人在美國境內的工作必須在提出申請的公司工作,不可以成為其他公司合約員工,以打擊L-1濫用情況。
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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