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反對客貨車掛「P牌」

工會反對客貨車掛「P牌」

【本報訊】香港客貨車從業員職工會反對政府加強監管新領駕駛執照的輕型貨車司機,指若規定新領牌司機須在車身掛上代表暫准駕駛的「P牌」,僱主會對他們沒有信心,令他們難以找到工作,要求當局豁免新領牌輕型貨車司機受新例限制。

議員憂有人走法律罅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向立法會提出將現時限制新領牌電單車司機的法例,擴至適用於新領牌的輕型貨車及私家車司機。有關司機在暫准駕駛的十二個月內,須在車身掛上「P牌」;在時速超過七十公里的道路上,駕駛時速也不得超過七十公里等。違反規定將被扣分,嚴重可被吊銷暫准駕駛執照。
在昨日的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陳偉業指出,現時取得輕型貨車駕駛執照的人士,可同時獲得私家車駕駛執照,故此若輕型貨車司機可獲豁免,他擔心有人會走法律罅,透過考輕型貨車駕駛執照,來避過政府對私家車司機的限制。
代表運輸業界的議員劉健儀建議政府修例,撤銷取得輕型貨車駕駛執照可同時獲私家車駕駛執照的做法,令輕型貨車司機可獲豁免受新例限制,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副秘書長蔡淑嫻承諾考慮,但亦指修例會帶來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