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完善始能吸引投資

  法例完善始能吸引投資

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三年級生 劉偉誠

不少人都對鄭大班破口大罵,說他阻人發達,玩弄法律,使投資者無故承受風險,更甚者有人認為此事會嚇怕投資者。後者的指控,更與紅灣半島的事件不謀而合。然而,對投資者來說,他們決定是否在一個地方投資,全取決於回報率。
領匯與紅灣的共同問題並不在於民意如何。一個政府無論如何弱勢,只要事情合法,符合有關的程序與要求,民意如何是阻不了政府運作的。紅灣半島的發展商突然喊停並不是良心發現,而是發現法例縱使容許重建也不能改建築形式,事件起因是政府土地政策存有太多灰色地帶。領匯事件的問題始因更明顯。如果法例限制了任何拖延公司上市的指控,也要在限定時間內入稟法院,就不能拖延上市。
一個國家的法治精神是對投資者至為緊要的一件事。在這兩件事上,民意或指控都不是無的放矢。多完美的法律都會有漏洞,若有便要補救,使法例更完善。愈發達的地方,法律條文愈複雜,投資者在這方面的費用會愈來愈高,但不會嚇怕投資者。只有法院獨立、公平及公正,投資者對法例有信心,他們仍會投資。
紅灣事件及領匯事件都有受害者,但若說會危害到香港前途卻有誇大之嫌。怪只能怪政府事前準備不夠,只要政府吸取教訓,不要再做一些如紅灣事件般的懷疑利益輸送,完善法例,香港依然是生機勃勃、吸引投資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