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過去四年發生兩宗嬰兒服用含可待因的咳藥水後中毒入院個案,而全球過去三十年才合共有六宗同類個案,顯示本港父母和醫學界均忽略咳藥水對嬰兒的危險性。廣華醫院兒科顧問醫生吳國強警告,可待因可抑制呼吸,幼兒的肝功能未完全發展,無法有效排走可待因,會引致窒息,甚至死亡。吳醫生呼籲家長不要隨便在藥房購入含可待因的咳藥水,而私家醫生亦不應處方該類咳水予一歲下幼兒。 記者:張嘉雯
廣華醫院整理了過去三十多年全球幼童因服用含可待因咳藥水而中毒的個案,全部六宗個案發生在三個月以下的嬰兒身上。
其中一個外地個案的嬰兒死亡,兩宗本地個案分別在○○及○三年發生,涉及十七日大女嬰及三個月大男嬰,均在私家醫生處方下服可待因咳藥水,其後出現身體瘀黑及四肢沒力,女嬰更一度呼吸停頓,送入廣華醫院後證實為一宗「威脅嬰兒生命症」個案。女嬰現時已康復,沒有後遺症,其家人亦沒有向該私家醫生追究;後者則發生在屯門醫院。
吳國強解釋,可待因是常見的止咳藥物,可作止痛之用,現今醫學界未有適用於幼童的可待因安全劑量指引。
他認為幼童患輕微咳嗽,毋須藥物治療,若因支氣管炎、百日咳和胃酸倒流等引致嚴重咳嗽,則應對症下藥,可待因只可紓緩咳嗽症狀,無助治本。成年人肝功能較佳,為工作或社交須服用咳藥水無可厚非。
根據現行規定,巿民購買可待因含量在百分之零點五或以下的咳藥水毋須醫生處方,衞生署今年中發出指引,要求藥廠標籤可待因藥物不適宜一歲以下幼童服用。廣華醫院早前在坊間購買了十瓶常見咳藥水,其中只有一瓶加上警告字句,列明不適合兩歲以下的幼童服用。